强奸幼女将怎样判罪? |
分类:从业心得 时间:(2016-03-15 03:37) 点击:133 |
强奸幼女将怎样判罪? 奸淫幼女,是指行为人与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。按照司法解释,该罪名已经并入强奸罪。 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审理强奸案件有关问题的解释》中明确规定:“对于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,与幼女发生性关系构成犯罪的。依照刑法第17条、第236条第2款的规定,以强奸罪定罪处罚;对于与幼女发生性关系,情节轻微,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,不认为是犯罪”。如行为人受不良影响而“早恋”的发生不正当性关系、行为人主观很难判断其为不满14周岁幼女,而与其发生性行为等一些情况都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。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同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。至于行为人使用了什么手段,幼女是否同意,对构成本罪均无影响。而且只要双方性器官接触就构成犯罪既遂。 奸淫幼女罪的行为对象,只能是不满14周岁的幼女,奸淫已满14周岁以上的少女,如果违背妇女意志,构成强奸罪。 淫幼女罪的主体与强奸罪一样,一般为14岁以上的男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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